今年以来,永善法院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延伸职能,完善以法官包片联系为基础的四项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一是完善业务指导制度。抽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工作组对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要求包片法官每年到所对应的村(社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不少于1次,对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包片法官应配合村(社区),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分类培训、凝难典型案例探讨等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方法技巧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包片法官到对应村(社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各人民法庭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
三是完善阳光司法、巡回审判制度。对在社会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以及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诉讼案件,组织法官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理,实施阳光司法,庭审评查,并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旁听和座谈分析。通过座谈分析探讨,找法官的短板,让人民调解员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使指导更具体、生动,又有针对性。各业务庭每年开展阳光司法不少于1次,每名法官必须接受一次庭审评查。
四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制度。包片法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联系的村(社区)排查社会矛盾,研究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规律和特点。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对策,制定防控方案,从源头上化解和遏制矛盾纠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