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父亲已经过世了,过世之前他还在念叨着法庭对他的赡养案件的点点滴滴……”这是一个赡养案件的当事人的儿子在他父亲过世后给法官的电话。
接过电话以后,我被电话拉回了案件的受理、应诉、判决及执行之中,久久没有回过神来……猛然之间我想起了老人留在我办公室里的一袋旱烟。
因为处理了老人的赡养问题,所以老人将法庭当作了他每次赶集的落脚点。都是在赶完集市以后到法庭办公室坐坐,抽一支旱烟,喝点水,然后在法庭的长椅上打个盹。睡醒了,如果我们不忙的话他会和我们拉拉家常,叨叨家里的事。我们呢也习惯了老人的这些动作,有时一连几个赶集天没有见到老人的身影反而有点不习惯。同事之间还会开点小玩笑“老头都快成为我们法庭的一份子了……”我办公桌里的这袋旱烟是在一个下雨天,因为走的急,老人忘记了带走,没想到竟成为老人留给法庭最后的“遗物”。
睹物思情,联想到老人儿子在电话中所说的“老人的感激及对法庭工作的信任”,我心情很是沉重。是啊,一生之中要办多少案件,但真正的能够留给自己纪念的有多少?这袋旱烟是不是在提醒我今后的办案思路与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