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院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向院党组汇报,请示,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与沟通,在院党组和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
二、加大巡回审判,促进便民利民。人民法庭身在基层,法庭干警必须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工作,巡回审判是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法庭要深入案发地,选择如赶集日等群众便于集中的时机走进乡镇、村社,深入群众家中开展巡回审判服务,加强宣传效果。搭好这座“连心桥”,让老百姓能直接、方便、快捷的参与和监督法庭工作,让群众充分了解、理解、支持法庭工作。
三、提高业务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在大量案件涌入法庭的同时,基层法庭工作也面临诸多新矛盾,新问题,这就要求法庭干警不断学习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和完善专业知识储备,更好的服务于辖区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