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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五个能力 提升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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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民陪审员 刘祥国  发布时间:2015-01-14 10:26:10 打印 字号: | |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提高陪审员工作水平是各级法院和陪审员自身亟待解决的问题。五年多的陪审员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必须增强以下五个方面能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法制思维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陪审员,必须适应审判改革发展的需要,更新知识,全面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法制思维能力。

二是认真研究案情,独立行使陪审权力的能力。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明确提出: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为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陪审员必须认真研究案情,在庭审过程中,针对疑点问题主动发问,进一步调查核实案件事实。 案件合议过程中,独立发表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适用法律等方面的意见,当自己的意见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较大时,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是强化语言锻炼,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合议庭组成人员在法庭上的语言表述,语言表述时的方式、语气,对当事人的心理直接产生着影响,影响当事人对法官裁判结果的信任程度。因此,强化语言锻炼,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是陪审员应有的基本素质之一。在庭审过程中,陪审员的语言要做到中立性、客观性、实用性、针对性、策略性、逻辑性、文明性。

四是学会做群众工作,提高调解能力。调解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效途径,对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陪审员要锻炼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向优秀法官、司法调解工作者学习,学习他们成功的调解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案件调解能力。

五是常修陪审之道,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明确指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当事人以各种方式说情的现象在所难免。为确保审判公正,维护人民法院的形象,陪审员必须常修陪审之道,自觉加强对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以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自觉抵制各种潜规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刘应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