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首要的任务就是树立信心,因为有无信心,直接关系到对案件的最后正确裁决,能否公正判案。
人民陪审员信心从哪里来?首先,来自于我们对国家的忠诚,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陪审这项工作的热爱。人民陪审员具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力,你从事的事业是为公平正义亮剑,毫不夸张地说,你甚至把握了被诉人生死大权。我们必须自信,对辩诉双方公平合理地判决问题。树立法律人的良好形象,每一个法官形象和人民陪审员形象就是法律的活载体。
其次,法律知识的多少,也是内心有无自信的关键。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也许我们的法律知识永远达不到专业法官的水平,但尽可能在不断的判案实践活动中不断充实我们的法律常识是可以的。每一年法院都在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法官们以案释法,深入浅出,也会有许多收获,对调解和庭审的把控又会有新的领悟。知识就是力量,法律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民陪审员必然不同凡响。
再其次,在运用法律条文方面,也许我们要依赖于我们的主审法官,但我们完全可以凭借我们的良知和道德,去研究本案相对应的法律条文,我们最起码可以判断案件与条文能不能对应适用,事实的采信是不是客观真实,有无主观推断臆想的成分,判案中对当事人双方有无偏向,如有问题,要大胆地提出自己的看法,指出其中纰漏,充分显现人民监督的实效。这也恰是赋予人民陪审员的神圣权力。这一点,我们是庭审整个过程的特色角色,是公平庭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的案件实行的是终身负责制,我们对所参审的案件要负有责任。我们参审的案件要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从这一个角度来说,正确的判决,就是我们的底气,我们的勇气,我们的信心必然所在。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们的底线就是问心无愧。
实践出真知,判案是砺练。我们完全可以相信,随着判案经历的不断积累,人民陪审员的信心会越来越足。成为一个信心十足的人民陪审员,是人生的光荣。信心十足是公平断案的先决条件,我们必须拿出勇气,满怀信心去实践法律人追求的依法治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