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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永善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核心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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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民陪审员 夏体江  发布时间:2015-06-02 09:19:23 打印 字号: | |

作为一名永善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是其天职,公正履职更是人民陪审员生命之所在。人民陪审员在履职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在所参与的案件中就必须要牢固树立起人民陪审员的核心价值理念。那么人民陪审员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什么呢?本人认为作为永善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的核心价值理念就是“正义、良知、责任、智慧”八个字。

正义  从古至今,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先秦哲人孔子、孟子到当今著名法学家张明楷、周光权等都有关于正义的论调,阐述颇多,但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我们所要具备的正义其实就是不偏不倚,居中裁判。它需要每一位人民陪审员从履职第一天开始就牢记心中并为之坚守一生。正义是社会的最高价值,也是每个当事人包括律师选择来法院处理纠纷所追求的首要目标,给付不了公平正义,人民陪审员就失去了立足之本,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意义。因此作为人民陪审员的我们必须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细节中都要牢牢把握正义,并不被其他因素所干扰而迷失公平正义的航标。作为人民陪审员的我们在履职中也许会面对很多案外因素,比如基于血缘、婚姻、朋友情义而网织的人情网“案子一进门,两边都托人”。又如金钱与利益的诱惑,又如权力部门、相关领导的过问与干涉以及社会大局维稳之需等,这些因素往往使履职中的人民陪审员的我们无所适从,甚至会因遇到影响个人前途的案件而举棋不定,经不起利益诱惑,而守不住公平正义的天平。但作为人民陪审员的我们如果能够从灵魂的深处坚守公平正义之品质,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良知  它也是我们人民陪审员应有的品质,何为良知,我个人认为良知就是一种内心的向善,一种对于弱者的天然的同情,一些案件如果没有基本的良知与同情心,那么作为人民陪审员的我们在参与案件的审理中就会难于做到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因此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只有在良知的指引下正确把握法治精神,熟练掌握庭审技巧,秉承敬法畏民的职业良知,才能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  责任也是每一位人民陪审员必备的品质,我们暂不讨论纪律责任,只讲对当事人、对社会的责任。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法律对公民的财产、荣誉、自由乃至生命进行确权、限制甚至剥夺,一份盖着鲜红法院印章的判决书、调解书、决定书、裁定书等,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司空见惯。但是,对当事人来说,这就是承载着他们财产、荣誉、自由乃至生命权利的令状。一个身份证号码的错误,就可能执行了本不该被执行的人;一组钱数的错加、一个数字的遗漏甚至小数点的误标,都可能使当事人在合法外衣下失去或不当得到一定的利益。有时候,利益虽然微不足道,但引发的笑柄却可以让人们对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和法官、法院的形象产生难以抹除的负面印象,司法公信力情何以堪!因此,作为人民陪审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谨小慎微、秉公执法,才能惩恶扬善、定纷止争,也才能为法治永善的建设、和谐永善的构建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智慧  法律它既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也是一门鲜活的艺术,在一些复杂案件中,需要作为人民陪审员的我们开动脑筋,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才能更好的实现公平正义,我们都知道作为人民陪审员的我们如果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结合自身社会阅历、工作经验等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往往能够说到当事人的心坎上心窝上,收到很好的调解结果。因此作为一名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我们人民陪审员的“民间智慧”,在道德和情理层面上参与案件审理从而增强社会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度,为永善社会大家庭的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而言之,人民法院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陪审员和法官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随着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召开,迎来了我国法治事业的春天,作为永善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我们要牢固树立起‘正义、良知、责任、智慧’的核心价值理念。让我们在法律的国度里,手持正义之剑、满怀良知之心、肩负责任之义、开启智慧之脑,为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永善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而不懈奋斗!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刘应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