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善法院以开展“四群教育”、“ 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系列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学习型陪审员队伍建设,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陪审员学习。院党组在安排年度工作时,将陪审员学习培训列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审判庭配合落实。
二是明确学习内容。将学习培训工作划分为为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的审判、执行业务专项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学习法官职责和权利、法官职业道德、审判、执行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诉讼规则等内容;任职期间的审判、执行业务专项培训主要学习掌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和学习新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是多形式全方位强化学习。实行集中培训、组织庭审观摩、专题研讨、陪审员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集中培训学习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同时要求各业务审判庭结合陪审员案件审理工作,认真指导好陪审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陪审员参加培训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年度考核基础分70分中,参加培训情况占10分;鼓励陪审员积极向法院新闻中心撰写宣传报道稿件,稿件被采用的,除按法院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外,在年度考核时,每篇稿件另加考核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