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善县人民法院对全县83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前孙馨院长和刘太永常务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参会人民陪审员提出了要求。接着培训会分别为办案工作经验丰富法官李忠银、缪文旭、孙光永、陈永忠、杨光德等就人民陪审员政治、业务、自身修养、司法礼仪、行为举止,如何进入审判角色、判案等方面进行了培训。经过培训,使我深刻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扎实的司法工作业务素质,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在办案中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秉公办案、执法,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排除办案中的一切干扰,确保司法公正。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完美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负人民的期望。
二、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忠于职守,刚正不阿,执法如山,不徇私情的职业理念。惩恶扬善,无私无畏,弘扬正义的社会良知。正直善良、理智果断、谦虚谨慎的品德修养。为人正派、公正,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全身心地致力于司法职责的履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做确保一方社会长治久安的模范。
三、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要做到在庭审活动中应当具备良好的仪态表现及言谈举止方式。遵守工作之风、按时参审,着装仪表要做到认真严肃,方方面面的行为要做到以身作则,不要让当事人笑话,始终保持法庭的庄重、肃穆与尊严。在法庭上举止大方……以上所说是对我们陪审员最基本的要求。
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应时刻保持良好的文明举止,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恪守司法礼仪,做好审判工作。此次培训的收获,我一定落实到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为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