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和平时期的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弘扬抗战精神,切实履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弘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忠诚党、忠诚人民,忠诚法律。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在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迈向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征程。在新的历史起点,每名陪审员都必须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以忠诚党、忠诚人民,忠诚法律为己任,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工作目标,积极投身审判实践,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弘扬万众一心、共御外侮的精神,加强同合议庭组成人员之间、陪审员之间及法院其他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抗战胜利的历史事实表明,没有全国人民的团结,没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参与,中国的抗战就不可能取得胜利。同样,要搞好审判工作,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目标,必须要有合议庭组成人员之间、陪审员之间及法院其他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才能正确审理好、执行好每个案件,才能实现好、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弘扬百折不挠、愈挫愈奋的必胜精神,树立敢于担当的思想信念,认真参与审理好每个案件。由于人民陪审员不是专业的职业法官,在案件审理中,面临许多挫折和困难在所难免。在挫折和困难面前,我们要发扬百折不挠、愈挫愈奋的必胜精神,树立敢于担当的思想信念,牢记责任、牢记使命,认真学习审判工作的相关知识,学习职业法官的审判工作经验,善于思考、勤于思考,认真参与审理好每个案件。
弘扬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精神,树立公正审判、干净审判理念。英国作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审判工作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涉及法律的权威。在审判工作中,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干扰在所难免。在诱惑、压力面前,我们要自觉加强价值观、利益观的改造,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考验,坚决克服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弘扬抗战精神,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促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是法治精神所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