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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党组率先学习廉洁规定,深化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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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畅  发布时间:2015-11-06 10:03:48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担当要求,115日,永善法院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及时学习贯彻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同时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了学习强调,并作出了相关部署安排。

在党组书记、院长孙馨的带领下,班子成员率先对《条例》《准则》等以上规定进行深入学习,深刻认识到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处分后果,再次敲响了廉洁自律警钟,进一步增强了纪律作风意识和担当责任精神,筑牢了拒腐防变防线,同时还明确了党组成员不但作为一般党员应坚持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而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保持公仆本色、慎重权力行使、注重品行操守、树好良好家风。另外,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未表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孙院长要求今后将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强化学习效果,深化主体责任,党组决定重新根据规定对我院现有的《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党组书记、院长将不再对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直接分管,于会议当场就各班子成员分管事务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职责,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各党组成员对如何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如何履行好职责作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