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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干警为何多年“零”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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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光宏  发布时间:2015-12-14 15:06:4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二月,我所在的永善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后,许多同行问了我相同的问题:“你们永善法院能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怎样抓的,为何每位干警都能遵纪守法?”总结下来,永善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做法值得交流借鉴:

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首先是精心部署在每年初。每年年初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通过纵向与上级法院和本院各部门、横向与县委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

其次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一言堂”,对重大问题坚持“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

第三是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树立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党组成员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二、强化监督,筑牢廉政“防火墙”。

首先是强化督察在每一天。每天由纪检监察部门与带班领导对全院干警上下班是否存在迟到早退、庭审是否规范、公车使用是否违规、院坝车辆停放是否整齐等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形成考勤记录;每天到立案庭听取收集群众监督意见,登陆举报网站和投诉信箱查看,若有信访举报信件,按时给予回复。

其次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严格按县纪委要求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建立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档案,多年来无一违反申报规定的情况发生。

第三是汇报情况在每个月。按照院内管理规定,各部门每月组织召开的庭务会中必须要有分管领导参加,由各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予以总结提升,各部门所在的廉政监察员对本部门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汇报,使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干警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动态晓。

第四是严格考核在每季度。由分管副院长、审管办、审监庭、纪检监察组成考核组,根据本院制定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每个季度对全院22个内设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五是认真总结在半年。每半年组织召开总结会议时,各部门除对业务工作总结汇报外,还必须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采取的措施、呈现的亮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总结;院长每年组织召开廉政约谈会,逐一与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由谈话对象针对签订的《廉政承诺书》进行自我查摆批评。

第六是织严制度“廉洁网”。做到:1、管理有据。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上级法院要求,我院结合实际,于每年初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形成了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全面审务督察制度。同时还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精神的规定,制定了我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办法,如《车辆管理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规定》等,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2、考核有据。永善法院结合实际,经过长期探索,2006年制定了《永善县人民法院管理制度》,对党建、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不断总结、修改和完善。2015年初,制定出台了《工作作风考核办法》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纪检监察、廉政监察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时对院机关和基层法庭进行审务督察,使遵章守纪形成常态化。建立实行涉廉事项报告备案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要求干警凡遇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中的12情形的,须书面向相关领导报告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存档,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3监督有据。建立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制度,由原先的作出廉政承诺到主动征询廉政监督意见,不断完善流程跟踪、全程留痕,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为更好地发挥内外监督作用,我院认真落实了 “四员”( 廉政监察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调解员)制度,按相关规定完成好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和人民监督员改选工作,将所有的人民陪审员相对分配到各业务部门,让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对法官的言行、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零距离监督,通过召开“四员”座谈会,定期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出席信访申诉案件听证会,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加强载体促进,注重提升“硬实力”

首先是重教育、严管理。通过院长上党课、邀请专家巡回授课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干警提高政治理伦素养;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学习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让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及时深刻反省存在的问题,正视自己的不足;通过开展“道德讲堂”、“读经典、谈心得”和组织干警到烈士陵园开展祭祀活动等,对干警进行道德教育。充分将专题学习与宗旨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道德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让全院干警进一步牢记了宗旨,筑牢了防线,树立了学习先进典型的理念,能自觉抵御不良诱惑。

其次是重监督、严惩处。通过加强日常纪律作风抽查和干警业余行为督查,着力纠正少数法官庭审中存在的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谨、着装不规范、开庭不准时等执法不良现象,杜绝干警在服务群众工作中发生“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等问题。通过加大查处信访举报力度,肃清不正风气。以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运行为契机,及时核实接到的举报线索,对举报属实的,依照规定严肃处理,对举报不实的,一方面对举报人做好说服教育,另一方面对被举报的干警进行疏导鼓励,还其清白,使其卸下思想包袱,一如既往努力工作。

四、加强廉政文化,扎实优化“软环境”。

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统一。我院以文化走廊、廉政格言、图画为支撑,构筑廉政文化建设的阵地。通过网站平台刊、转载廉政故事,通过大屏幕、审务通平台向干警发送廉政格言的短信,促使干警在廉政文化的熏陶下廉洁办案,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读书思廉、活动促廉、典型导廉、网络传廉、制度保廉等多形式的活动增强干警廉政意识,使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廉洁修身、诚信守法、勤俭正直、忠于职守的思想观念。在全院上下构筑“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清气正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院队伍素质、审判质效、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明显提升。近二十年来,无干警犯罪或受过纪律处分,实现了干警零违规、零违纪、零违法的“三零”目标,基本达到了高素质、高效率、高品质的追求。近五年来,在全国优秀女法官孙馨院长的带领下,全院干警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肯定,涌现出了一大群优秀法官和以全国优秀法庭黄华法庭为代表的多个先进集体,我本人也于201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永善法院今年二月成功获得了“国家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但这不是终点,只是新的起点,我们将清楚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不断吸收先进经验,创新进取,争取更高的荣誉。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