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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法庭风采 普为民乐章
----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记集体三等功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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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洛榕  发布时间:2015-12-21 14:46:19 打印 字号: | |

桧溪法庭,一个驻守在金沙江畔、群众堆里的基层法庭,它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法官职责。走进法庭,绿树从荫、窗明几净的办公环境,墙壁挂满了各种奖牌、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监督牌、中央八项规定、法官职责、办事指南及诉讼费收取标准,让人感受到法庭无处不在的“阳光”。

桧溪法庭辖三乡一镇,现有4名法官干警。辖区面积566.3平方公里,88180余人口,共计26个村民小组,508个自然社。辖区最高海拔2730,最低海拔340。近年来,该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突出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格局,着力推进辖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廉洁公正执法,有力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集体和个人多次受到中央、省、市、县委政府和法院表彰,2008年被永善县委政府授予县级“文明单位”; 2011年被永善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矛盾纠纷调处优秀基层单位”;“十佳基层政法单位”;2011年被县法院授予年度先进集体; 20128月,原庭长王光宏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面对成绩他们不骄不躁,用朴实的工作热情继续向更高的工作目标迈进。

立足本职 提升审判质量求公正

多年来,桧溪法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促审执工作,力求为群众化解各项矛盾纠纷,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拓职能、抓管理、强服务、创亮点”,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加大案件审执促进公平正义。截止1115,全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31件,审执结193件,扣除18件公告案件,结案率达91.34%。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判决47件、调解79件,撤诉34件,调撤率达81.88%。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及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4件,执结34件,执结率80.48%,执结标的201.88万元。在案多人少,工学矛盾及其突出的情况下,桧溪法庭快立快审、强调解、重实效,有力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推动法庭工作有序开展。

加大巡回审判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将巡回时间、地点上网公布,定期到点开展信访接待、立案、调解、开庭、法律咨询等服务。为农民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全年巡回立案6982件,当场调解18件,巡回接待52巡回审理138。为社会弱势群体立案36件,小微企业立案4件,当日立案率100%今年共化解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7件,当庭兑现涉案金额65万元。根据辖区乡镇具体情况,努力探索便民新模式,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开设“夜间法庭”、“假日法庭”、“渡船法庭”,发放“民情联系卡”,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今年共计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

以人为本 注重党建引领促发展

桧溪法庭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推动法庭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37月法庭建立了支部,党员覆盖率100%

坚持学习提升干警素质。每月坚持庭室集中学习制度,半年召开一次“法庭工作创新我建议”讨论活动,坚持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对上级相关精神及时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时代楷模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组织专题学习,业务知识自学问题集体讨论的模式,有效提升干警综合能力的提升。全庭4名干警除一名书记员外,全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任命为法官。

狠抓党建引领延伸服务职能。在全力做好审执工作的同时,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减少辖区青少年犯罪案件。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在辖区村小开展“法官——校园”牵手活动,以寓教于乐的形式为青少年送去法治“餐点”,共计开展此项活动4场次。为困难党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送去慰问金。法庭的工作和法官干警的精神受到了学校师生和群众的热情点赞。

正本清源 常抓廉政建设强管理

法庭始终把廉政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着力构建完善惩防体。

筑牢思想防线。每月召开庭务会对每个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外,利用网络媒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意识,确保干警廉洁自律。

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审判流程和执行案件流程台帐,强化案件跟踪管理,建立问题台帐、案件回访、网络送达等工作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切实执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全方位、无缝隙监督,发挥好事前、事中监督作用,尤其狠抓审判作风监督。对干警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态度,绝不手软、绝不放纵。坚决维护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内部廉政监察员监管制度,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诉讼活动、监督诉讼活动,进一步拓宽审判执行工作广度,确保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监督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效预防自由裁量权违纪违法的行使,用实行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工作建设。

服务地方,传递和谐司法正能量

法庭紧紧围绕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高度统一。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的原则下协作配合,处理和完善好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者间的关系。采取集中培训与电话指导相结合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业务的指导,全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投入移民安置搬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

全庭干警在“和谐司法”理念的指导下,以踏实的工作作风,披星戴月的工作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辛勤的汗水浇灌着人民司法事业的蓬勃发展,用默默无闻的身影,传递着司法为民的情怀。这就是桧溪法庭全庭工作的真实写照。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刘应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