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月6日至7日,永善法院召开了一个别开生面的“2015年年终工作总结会”,会议专门安排内设各部门正、副职分别作自己在2015年度的“述廉报告”。永善法院内设24个机构,31个副职以上干部,分别对自己2015年在履职中的“廉洁”情况向全体干警进行了“汇报”。之所以说这个总结会“别开生面”,是因为与往年的“述廉”相比,表现出了四个不同特点:一、把“个人述廉”单列成了一个会议议程,改变了往年把“述廉”合并在“工作总结”中的做法;二、凡是有一点“职位”的人都要上台述廉,“述廉的人”从内设机构正职扩大到了内设机构副职;三、都要当着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的面陈述,把述廉的“场合”扩大了、更加公开化了;四、都要互相听取述廉,每个人“述”了自己的,还要听别人“述”。永善法院的这种“述廉”形式,不仅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整个法院工作中的地位,而且将反腐败的“警钟”鸣进了人心、鸣进了人的灵魂,鸣到了法院用权管物的各个角落,鸣到了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永善法院通过这种形式,使大家更加敬畏法律制度,更加敬畏廉政纪律,更加厌恨徇私枉法行为,对使用权力更加谨慎,在全院上下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用权的“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永善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的正、副职,都有一定的“权力”,大到判一个人坐牢,小到采购一次公物,等等。如果这些权力在运行时缺乏监督制约,就有可能出现“廉政”风险,出现腐败行为。怎样“把权力的笼子”扎紧,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们党制定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也制定了“法官十三个不得有”等一系列相应的纪律。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证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光有纪律制度还不够,还必须要有贯彻执行制度的措施、行动和文化氛围,否则,收不到预期效果。
永善法院要求内设机构副职以上干部“述廉”的做法,有利于加固约束权力的笼子,为审判权廉洁运行提供“不能腐”、“不易腐”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人文环境保障。其防腐反腐、倡廉崇廉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可表明党组反腐倡廉的决心。永善法院党组把干部“述廉”单列为年终总结会的一项议程,要求内设各部门正、副职报告个人在上年度用权的廉洁情况,表明了法院党组对“反腐倡廉”的决心。干部在一年的履职中,是否“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是否“干净”,不能使之仅仅处于“默认”状态,要使之公开化、周知化,让组织和同事了解,让社会了解,把个人的用权的“廉洁”情况推到众人监督的风口浪尖上,表明党组反腐倡廉不留死角,一反到底的决心。
二、可营造众人防腐反腐的氛围。内设机构副职以上干部公开述廉,让每个行使公权的同志都江堰市谈谈自己在行使公权中是怎么“廉洁的”,是“怎么秉公办事的”,是“怎么拒吃拒请、拒礼拒贿的”,是“怎么不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谋取利益的”等等情况,可对防腐拒腐、崇尚廉洁形成良好的氛围。这样,可对使用公权的环境、对不廉洁的思想、不廉洁的行为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态势,对贪污贿赂、吃请受礼的肮脏思想、肮脏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促使法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三、可增强法官的自律能力。“案件一进门,双方都说情”,是目前影响法官廉洁用权的经常遇到的一种社会现象。有的案件当事人为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会找人到法院“说情”,会直接向法官“示好”。法官能否做到“不为所动”,主要取决于法官的自律能力。如果法官的自律能力弱,或者没有自律能力,“公权”的廉洁就会因法官的“笑纳”、“来者不拒”所玷污。法院通过内设机构正、副职“述廉”,可以互相交流“人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做法,互相学习拒礼拒贿、秉公用权的经验,提高廉洁自律的技巧、能力。
四、可促进互相监督。“个人述廉”,看起来是“个人”的事,实际上其影响已远远超出了“个人”的范围。因为“个人”是当着“组织”的面、当着全体同事的面“述”的,这在客观上就变成了一种个人对组织、对同事的表白和承诺。陈述人的表白是否属实,是否诚恳,将受到组织和同事的监督。“真金不怕火炼”,“心中有病心中怯、心中无病硬如铁”。如果“述廉人”的陈述是真实的,是言行一致的,其陈述就会得到组织和同事的认可;如果陈述人的“述廉”是不真实的,是有“水分”的,述廉人的陈述就会在领导和同事面前失去信任,就经不起组织和同事的“监督”。这就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永善法院这种形式的“述廉”,让法官、干警自己给自己“上廉政课”,自己给自己“敲警钟”,在全体人员中留下了深刻的映像,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有的法官在述廉中谈到,收受当事人的贿赂,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是自己对自己人格的侮辱,表示要坚持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有的同志表示“坚决不抽当事人的一支烟,不喝当事人的一瓶水,同时要公公正正办好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官的廉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机制体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永善法院要求内设机构正、副职“作述廉报告”的措施、做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