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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陪审员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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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民陪审员 刘祥国  发布时间:2016-01-25 10:19:48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永善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实现新突破。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该院根据上级对人民陪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于20154月重新修订了《永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权利和义务、培训、案件审理邀请、考核表彰、职务免除、参审案件补助及着装等进一步做了修改和完善,为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面完成。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提出的“两年内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20万左右,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要求,于2014年、2015年增选了53人民陪审员,全面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达到了83,和该院干警人数持平,超过了法官人数。

人民陪审员案件审理成效显著。据统计:2015年,永善县人民法院83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各类案件644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商事案件489件,行政案件21件,执行46件。

人民陪审员宣传工作成效显著。为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陪审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该院在2015年修订执行的《永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把陪审员撰写宣传报道稿件列为年度考核加分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了陪审员撰写宣传报道稿件的积极性。2015,该院在永善县人民法院刊登人民陪审员宣传文章38,比2014年的10篇增加28,相关文章被中国法治、中国长安、光明网和省市法院等媒体采用。该院人民陪审员撰写的《陪审路越走越宽》、《边陲法院赞》2篇文章在20154月县政法委、县综治委与县文联联合举办第六届(2015)年“和谐永善”征文活动中获奖。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刘应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