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次全国人大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施行,该法分为六章三十八条,对家庭暴力的范围、预防、处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新法的一大亮点在于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申请。
民一庭要求干警们在工作中要注重新法的宣传,强化释法说理工作,让人民群众知道新法,努力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