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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负责 提升案件陪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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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祥国  发布时间:2016-03-16 10:53:32 打印 字号: | |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是每个人民陪审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陪审员要坚定信念,忠诚党的事业,研究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达到“五个负责”的内外兼修良好工作状态。

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出:“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作为普通公民参与审判的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四个坚持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必需正确认识自己肩负的使命,积极探索和研究陪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秉承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陪审职责,认真对待自己办理的每个案件,以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陪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法治中国和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写好陪审工作新篇章。

坚持对事实和历史负责。是否对事实负责,对历史负责,是衡量合格人民陪审员最重要的标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应当全程参与合议庭评议,并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人民陪审员可以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将是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一项最主要的工作容。因此,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工作,坚持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确保自己参与审理的案件事实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起得起历史的检验。

坚持对法律负责。对法律负责,是审判工作的职责所在,任务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水平和服务水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陪审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对法律负责,自觉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在案件审理中,正确贯彻执行法律,公正执法,努力确保自己经办的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坚持对合议庭负责。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陪审员要树立公正意识、监督意识、团体意识,本着对合议庭负责、对法院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歌德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法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担任人民陪审员,是党和人民的信任,我们要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陪审,为自己的人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刘应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