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党总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知要求,5月25日,法院机关第四支部及时召开“两学一做”学习讨论会。
会上,由支部书记缪文旭同志组织该支部9名党员同志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全文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三个部分。支部书记缪文旭同志在组织学习中强调:“两学一做”学习的核心为《党章》,根据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六章“党的干部”、第七章“党的纪律”相关要求,共产党员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自觉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的相关要求,争做党的事业骨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职能职责,在机关干部职工中树立学习榜样。同时,邀请了非党员群众杨奎讲述观看电影《独龙之子高德荣》的感受,大家纷纷表示要向高德荣老县长的无私奉献、坚韧执着优秀品质学习,力争在审判执行岗位做出更加优秀的业绩。
会上,按照“两学一做”学习内容和总体要求,就如何学习好党章、党规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学习中,争做合格党员进行深入讨论。 谢玉同志作了学习发言,她在发言中畅谈共产党员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重要性,倡导各位党员正确认识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积极塑造良好形象,让党员的正确价值观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工作中带头传递正能量。
党员缪文旭同志结合自己对中国共产党党史的学习谈了自己的感悟,他在发言中表示:中国共产党能从弱小到强大,最终建立新中国,根源来自于对共产党和人民事业坚持不懈的追求,作为一名新时期共产党员,更应该将个人的工作融入到社会发展进步的进程中,立足于当前正在进行的精准扶贫、挂钩帮扶等工作,将一腔热情投入到服务老百姓的事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