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笔者参加了市中院组织的全市民事法官培训。全市法庭的庭长均参加了,在与众多庭长沟通交流如何更好开展法庭工作体会中,大家都有一种体会,那就是法庭干警的主人翁意识有待加强,只要这种意识加强了,法庭的工作一定能够较好开展。毕竟法庭案件相对院机关从难易程度要简单些。但就如何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真是个难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笔者肤浅的谈谈法庭工作“主人翁意识”。
一、法庭干警主人翁意识淡薄的表现
1、事不关己的态度。很多干警从一开始到法庭工作就报有一种思想,那就是待在法庭只是短暂的,既然是短暂的,就没有必要将法庭当作自己的岗位,也不会把法庭当作自己的家。于是什么都不在乎,好像法庭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只是暂时寄居法庭而已。2、干警认识上有盲点。错误的认为“干好干坏都是庭长的问题”。对法庭发展及管理工作参与意识淡薄,甚至有时个别干警会采取对工作的不合作态度。3、理解上有误区。部分干警曲解主人翁地位,坚持“主人就要主事”混淆拥有管理权和直接行使管理权的内涵。认为只要把自己的案件处理完毕即可,其余事情归庭长处理。4、追求上有偏颇。强调主人翁地位,却漠视主人翁作用,政治上要权利,经济上要利益,却忘了行为上的主人翁责任。
二、原因分析
1、干警心理上的依赖意识和“等、靠、要”思想,且习惯于以规章制度、定额指标等为内容的硬管理,对以人为本的软管理认知不清晰。2.法庭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庭长在抓案件质量、抓外宣、抓辖区综合工作的同时未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3、对主人翁意识引导不够、只停留在口头上、宣传上。致使主人翁意识很难转化为干警的行动。4、干警主人翁意识认识不够。认为法庭只是过渡到机关的地方,自己只是法庭的一个过客,这里“风景再好也不留恋”,并没有将自己作为法庭的主人从根本去为法庭的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才智,往往对很多事情都会是得过且过,望穿秋水巴望离开,主人翁的意识很弱。
三、几点建议。
作为法庭负责人,笔者认为要开展好法庭各项工作,制度是一方面,但人的思想很重要,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更重要。1、思想更新。干警主人翁意识作为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和心理机制,不可自发的产生,也不能期望通过定几条制度、喊几句口号就能奏效。通过“两学一做”实践活动提高每个干警思想觉悟,使干警努力做到“人民满意公务员”即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不满足于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而从内心来讲,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使人民满意的追求境界,脚踏实地地从一个合格的法官做起,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做到爱岗敬业。就是说,从学识能力的角度来讲,能够胜任岗位职责;同时从思想道德的角度来讲,具有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就是要有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这可以说是作为一名人民满意法官的起点,也可以说是底线。绝大多数 “小人物”公务员模范,平时都是在平凡岗位上默默无闻奉献的。然而正是他们的所作所为给了我们以最大的感动和震撼。他们的事迹之所以感人至深,并不在于做出了多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仍然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体现出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和无比忠诚,体现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我们每一个公务员的岗位不同,职责也不同,其中绝大多数人都在做着平凡的工作,无法做出什么丰功伟绩,也不可能有站在聚光灯下的机会,更不可能经历诸如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这样的洗礼。因而不可能通过一时一事来展示自己的闪光点,去体现自己的价值。更多地是要选择做一颗平凡的镙丝钉,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人物”。2、管理创新。针对法庭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法庭实际的管理制度,制度管理的内容应该科学化、民主化和灵活化,它的内容不应该带有随意性,而应该具有科学性,也就是说要符合法庭发展规律,符合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它要使全体干警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和应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以及这些制度对整个法庭工作具有什么意义和作用。法庭可以建立一套富于激励性和鼓励性的制度。并非简单的奖罚机制。同时积极探索管理工作艺术和策略,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使干警主人翁意识得到有效地培养,让干警意识到干警的利益与法庭的命运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法庭制度管理只重视一些“条条款款”,并将这些“条条款款”制订得又多又细,用它来管理人,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那反而会越来越束缚人的思想和行为,难以张扬人的个性,更难以形成法庭的特色。3、寻求凝聚力。尽量寻找能带动干警积极性的敏感话题或者活动引导干警改变思想,将法庭当做自己的家来爱。作为负责人应该多关心关爱干警的思想,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及时解决干警存在的困难。作为干警来说,笔者认为必须认清形势,找准定位,明确责任,把握机遇,全力以赴,履行使命。更加自觉地将自己归属于法庭大集体中,凝聚于法庭大团队中,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用,事往一处干,同心同德,精诚协作,才能谱写自己未来的新篇章。4、为了充分激发法庭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应该调动每个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进一步确立责任明晰,奖罚分明的有效责任制度,按照每个岗位的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最为重要的是,在管理理念中,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本思想,充分的全方位的培养和激发每一位干警的主人翁意识,不断优化法庭内部人力环境,以形成上下左右,戮力同心,促进法庭的不断发展。
综上所述,就个人而言,法庭就是法院的一面旗,这代表法院的形象,所以我们要在思想,言论,行为上严格约束自己,时刻注意“小节”以维护法院良好形象,“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时刻都不能松懈,要深知自己的责任,要深知自己的言行直接关系到法庭的形象,时刻向更先进、更优秀的人学习,逐渐完善自己。成为真正的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