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车辆后勤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树立良好法治文明形象。
会上,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永善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永善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车管理规定》等。并对车辆管理及使用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一、驾驶员出车前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勤洗车、勤保养,车况良好,文明礼貌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各种任务圆满完成;
二、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并做好行车记录,注明出差部门、公里数、在外加油数量等情况。各庭室用车时没有领导签批的派车单(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出车;
三、驾驶员用车后要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好车辆,以便监管,节假日和周末等非工作时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按相关规定上交车钥匙,严禁公车私用。
四、驾驶员不得擅自用单位车辆送葬、迎亲、送亲。
会后,驾驶员们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有关警用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各项廉政准则,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为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后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