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使每个党员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做合格共产党员。永善法院机关第五支部高度重视,按照“两学一做”相关文件要求,
会上,支部书记何海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章第三、四、五章,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至四十四条。学习了县委组织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文件,永组通[2016]34号《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党员日常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为》的通知,并且领学了“三会一课”制度和党章中关于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条款。要求每位党员干部结合问题开展学习,要对照《关于开展党员日常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四项“整治重点”进行自查剖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思想问题和模糊认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不断深化工作作风,做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学习会上,全体党员认真听讲,纷纷表示,要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起点,在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立足岗位,关键在“做”,将“两学一做”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永善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