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支部党员责任意识,2017年2月16日,永善法院机关第三支部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昭通市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昭通市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共五章、二十条,对党建工作中需要予以问责的情形以及问责方式、问责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对于上述内容,支部书记殷举凯在学习会上带领支部党员进行了逐条逐字的认真学习,支部党员进行了认真的聆听。
学习之后,大家表示,这次集中学习让自己进一步清楚了在工作中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会用心去把各块工作认真做好,而且还会通过自学的方式再认真的学习该文件,做到铭记心中,以便用其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