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反恐安保和警务安全工作的要求,不断增强司法警察安全防范意识,执法执勤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法院的枪支管理使用工作,确保依法依规正确使用公务用枪,有力保障法院警务工作的有序运行。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邀请永善县公安局省级教官常开春同志对全体司法警察开展公务用枪专项培训。
培训会上,常开春教官结合自己在公安警务实战考核训练工作中的经验和四点注意事项,为全体司法警察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等内容,并分别就枪支弹药的基础知识、六四式公务用枪的保管、枪支构造、主要性能、持枪规范动作、携带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法警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强调了枪支的正确使用方法、射击姿势及准确射击要领等内容,亲自现场进行拆装及操作示范要领。随后,全体司法警察逐个对“六四式”手枪进行使用操作演练和分解结合练习,从而更加熟练、规范化掌握枪支性能,为进一步做好反恐安保和警务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后,全体司法警察纷纷表示希望以后多加强公务用枪的专项培训与实战训练,通过培训强化了法警在使用枪支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枪支的使用技能,领悟了枪支的拆装要领,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警察在执法执勤时的安全防范能力,切实解决法警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用不好枪支等问题,更好地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