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直接领导、参与审执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坚强核心,支部委员又是支部的核心。2017年9月12日,永善法院机关第四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安排九月份支部党建工作。
会上,支部书记廖刚组织支委学习了中共永善县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暨集中整治纪律作风活动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根据《九月份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的要求,对本支部9月份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最后,支部书记强调,在工作生活中,支部委员不仅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团结、带领本支部党员法官、干警完成院党组和党总支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还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保持和巩固先进党支部的荣誉称号,以新的业绩和进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