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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党员活动日新思路,激发基层党建新活力
——永善法院第四支部前往永善税局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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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亚男  发布时间:2018-09-21 15:32:46 打印 字号: | |

9月20日下午,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胡勇、第四支部书记廖刚及四支部党员一行10人赴县税务局学习交流党建工作。县税务局副局长黎刚、纪检组长廖锡彪、原国税局党建办主任宋昭明、原地税局党建办主任黄政热诚接待了胡副院长一行。双方以座谈会的形式就如何创新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党员服务日等活动,提升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座谈中,县税务局纪检组长廖锡彪介绍了国税、地税两局在合并前各自抓党建的做法和经验。他谈到,国、地税两局都十分重视党建工作,始终把党的建设与本职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在抓党建方面的主要经验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的要求。根据县直工委的工作部署及下发的党建工作清单,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不拆不扣地抓好落实执行。开展各项活动均要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措施、事后有总结,确保每项活动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硬件流程不少、形与实相融。二是盯紧带头人。基层党建工作离不开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这个核心。要抓好党建必须首先抓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的思想、组织建设,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要达成共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三是树好榜样。采取“评先选优”的方式推选出优秀党员给予大力的表彰奖励,加大宣传推介,扩展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抓实抓常党员服务日、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使每个党员在活动中进一步强化党员的意识,锤炼党性。

原国税党建主任宋昭明就该支部加强党建宣传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原地税局党建办主任黄政就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执行党员积分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分别作了介绍。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胡勇向县税局介绍了永善法院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党建的情况。我院把党建融入文明创建、“阳光司法”、“校园牵手”、法制宣传、脱贫攻坚等工作中,有效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尽管案多人少矛盾突,主业主责也能取得突出成效,就在于党的建设在推进审判工作中起到了中流抵柱的作用。

随后,双方开展了自由讨论,与会党员交换了自己参加组织活动的感受,以及党建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并对怎样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

胡副院长表示,感谢县税局毫无保留地传输好经验、好做法,并建议两家结成对子,进一步加强交流学习,达到互促共进。同时,要求在座的县法院第四支部全体党员要以此次交流学习为契机,结合本院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明思路、做对比、补短板,支部书记、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发挥带头作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促进县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跨越,激发党建新活力。

责任编辑:李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