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的一天早上,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走进文山村委会向永善法院结对帮扶干部哭诉着说:“我是文山村沙池社的周某友,去年修大永高速公路时,施工方将我和弟两家房子打烂不能居住了,多次请求解决无果,因家庭困难,施工方是中铁十九局,他们仗势欺人拒不赔偿,无奈,才来问问法院扶贫的同志我该咋办?”被临时抽到文山村结对帮扶的老李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对其进行了必要的法律释明和疏导,开展法律指导,全力配合参与镇、村两级开展调处工作,并为双方提供法律帮助。
经查明,茂林镇文山村沙池社60余岁的周某友,是特供人员中的建档立卡户。2019年6月11日,承建大永高速公路的中国铁路第十九工程局,在施工过程中不慎有一?L石掉下砸在文山村沙池社周某学的砖混结构平房上后,又借力抛起砸毁下边其兄周某友的土木结构房屋,毁损财物9000余元。事故发生后,经大永高速公路指挥部和镇、村组织双方多次组织调解,均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事发至今半年多,受损贫困群众情绪非常激动,矛盾尖锐且一触即发。
在永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长期从事信访接待和登记立案工作的老李了解情况后,立即建议镇、村再次主持调解,以确保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矛盾激化升级,文山村民委员会在老李的建议下立即电话通知争议双方到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中,法院帮扶干部老李,向双方解疑释惑、阐明法律规定、分清是非责任,当天达成了周某友户的赔偿协议,即中国铁路第十九工程局赔偿周某友房屋财产损失费13000元;周某学户因争议较大未调解成功。老李同志仍未放弃继续调解,经过多次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的做思想工作,剖析损害程度入情入理,教育劝解深入人心,终于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了周某学户的补偿协议,即中国铁路第十九工程局以周某学的房屋按修缮加固补偿失费2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两件纠纷均已兑现,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最后,周某学激动地说:我和哥都是农村贫困群众,不懂法,房子被打烂了又拒不赔偿,拿他们无奈才来找法院扶贫的同志,没想到能得到你们法院的热情接待和快速帮助,没花一分钱就办好了,从内心我们俩家都非常感激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