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走深走实,5月30日,永善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督察室主任周代军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州委党校学习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宴请聚餐饮酒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全省法院2023年一季度智能审务督察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唐春月强调,全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干警都要以典型案例为镜鉴,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警醒、引以为戒,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把严守纪律规矩当作每日的必修课,管好自己、管住家人、谨慎交友,管好“八小时之外”。唐院长指出,结合督察通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全院干警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庭审行为、窗口诉讼服务行为,习惯在监督中开展工作,杜绝问题发生,以更高的目标和更严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以案为鉴,守住廉洁底线。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员,必须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戒,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及家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守住廉洁底线;二是强化齐抓共建,打造“清廉机关”。“清廉机关”建设作为我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坚决扛起“清廉机关”建设的政治责任,与党建工作、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时代法院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同步推进,对照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清廉机关”建设落实落细,抓出特色亮点和质量效果,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三是严守“三个规定”,避免形式“破零”。“三个规定”制度作为防止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司法事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司法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是关爱干警的务实举措,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如实填报不代表有问题,不如实填报要承担责任,牢记全员填报的要求,杜绝敷衍塞责、应付填报、形式“破零”等问题,确保法院干警应填尽填、应报尽报。四是坚持严管厚爱,打造过硬队伍。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目标任务,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通过召开廉洁家访、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干警的关心关爱,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既以严管激发担当作为,又以厚爱传递组织温暖。督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情况一律严肃查处,真正做到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坚定不移推进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工作,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