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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邀请村支书进法庭 联动化解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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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正会  发布时间:2024-03-29 15:41: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善法院大兴法庭邀请村支书进法庭,联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在法官和村支书的悉心调解下选择了和平分手。

田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2006年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后育有三个孩子。2022年,王某外出打工后,思想上存在波动,未能尽到家庭义务。田某认为其与王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诉至法庭。请求判决离婚,判令孩子由其抚养,要求王某承担子女抚养费并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发现因王某对婚姻的不忠实行为导致田某感觉颜面无存、难以走出对抗情绪的泥潭,双方感情难以调和,田某情绪一度失控,加之双方诉求差距过大,调解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婚姻家庭类纠纷如果不能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极易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邀请当地村支书到法庭,联合调解纠纷。

承办法官从多角度向双方释明法理,村支书发挥人熟、事熟、威望高的优势,与当事人双方及其亲属深入交流,耐心劝导,以“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双管齐下,最终双方情绪稳定下来,王某主动向田某道歉,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等问题形成一致意见,选择了和平分手。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有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永善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强化同基层组织的协调联动,竭力将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责任编辑:周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