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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鲍卫忠式好法官】倾力调解抚养权变更纠纷,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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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旭  发布时间:2024-04-29 10:40:21 打印 字号: | |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是妥善处理抚养权变更纠纷的首要原则,近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通过悉心耐心反复调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成功调处一起离婚后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以法之名,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情简介

罗某(向某某母亲)与向某(向某某父亲)于2017年协议离婚,约定子女向某某由向某抚养,但离婚后,向某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随着向某某慢慢长大,为了便于其就学等,罗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受理案件后,法官及时了解清楚罗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真实原因,随后通过电话联系向某,向某表示其也想继续抚养孩子,案件似乎只能走向“对簿公堂”。

找准共同心愿,破解纠纷难题

承办法官同时意识到虽然双方有分歧,但其真实期望均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考虑到向某某从小跟随罗某生活,罗某也具备保障向某某健康成长的经济条件,经电话征询向某某个人意见,向某某也表示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基于此,承办法官多次与向某联系,强调孩子成长最需要的是稳定、习惯的环境且要充分尊重孩子意见,没有哪位父亲能舍得拒绝孩子幸福快乐成长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向某逐渐意识到孩子在罗某处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与教育。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致同意子女罗某抚养,向某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可以与罗某协商确定,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寄语

营造最有利的环境保障孩子健康茁壮成长是为人父母的应负之责,因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的,双方更应当承担起责任,呵护子女的健康成长。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绝不能成为双方斗气、博弈的工具,否则会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


 
责任编辑:周春晓